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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综述】法律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两者相辅相成。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西方法律发展也有自己的路径,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主干知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礼)治:西周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法治:《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3)特点:夏商时期,法律严酷,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2、东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起因: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晋国大夫叔向写信给子产,反对他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又称“叔向与子产之争”。
(2)表现:儒家与法家之争。
学派
| 主张
| 代表人物及观点
| 儒家
| 仁政与德治
| 孔子
| 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 | | 孟子
| 人性善;民贵君轻;施仁政、省刑罚、薄税敛
| 法家
| 法治
| 商鞅
|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 | | 韩非
| 人性恶;提倡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3)结果
①儒家思想:不适用兼并战争实际,不为诸侯国君接受。
②法家思想:更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秦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最终完成统一。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法律的发展
(1)秦朝开创:公元前359年,商鞅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史称“改法为律”,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把秦律推行全国。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承秦制:汉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的律令儒家化
(1)背景: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概况:魏明帝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推动律令儒家化。
(3)特点: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三纲五常为主要目的。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①律:唐太宗《贞观律》,唐高宗《永徽律》。
②疏: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③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2)教化
①提倡礼治。732年政府颁布《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基层教化: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②司法实践中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大清律例》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
2、教化
(1)儒学渗透基层
①北宋:儒学发展出理学,并开始向基层渗透。
②南宋:程朱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乡约
①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乡约后期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并逐渐带有强制力。
③清朝:乡约基本延续明朝的模式,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用《大清律例》。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⑤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拓展解难】
一、知道:重要概念。
1、法律: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2、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
3、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古代“法治”指君权至上,现代指法律至上,有本质区别。
4、教化:着眼于教育和引导的社会治理工具。包含礼治、德治。形式多种多样。
5、礼制:关于礼仪的制度。
6、礼治:儒家以礼治国的方式主张。
7、德治:儒家的重要主张,包含在礼治之中。也是中国古代治国的方式之一
8、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
9、法律儒家化: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理解:“敬天保民”的内涵及作用。周公吸取商灭亡的教训,倡导尊崇上天,爱护百姓。天子的地位是由上天的意志决定,上天的意志不是一成不变的,“天命”会依据“民心”的向背而随时改变。为了维护天子的地位,保持住国家政权,一方面要“敬天”,秉承上天的旨意行事;另一方面又要“保民”,即施行德政,以争取民心。敬天保民的思想将天和民相联系,意味着民的地位的提高,这对于维护和巩固西周政权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它也为后来儒家“德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先导作用。
三、了解:“法、术、势”的内涵。法家的“法、术、势”是韩非在对前期法家相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套理论。“法”是公布于众的法令、法规、法律,是臣民必须遵守的;“术”是指人主驾驭群臣的方法,包括以才能授予官职,要求做官要言行一致,恪尽职守;“势”主要是指“权重位尊”的权势、威势。三者势相辅相成、不可缺少的,都是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手段。
四、知道:“铸刑书”的意义。
1、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使民众有法可依,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
2、打破“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政治传统,贵族不再能够对法律随意解释,打击了奴隶主贵族。
3、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有利于郑国稳定社会秩序。
五、总结:先秦“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1、在治国理念上的不同,决定二者必然存在争论和矛盾。儒家主张“法先王”,法家及时改革;儒言“分封”,法倡“郡县”;儒家主张恢复贵族等级制度,主张“法不阿贵”。
2、二者本质都是社会治理的方式,都是为统治服务,所以二者也不是完全排斥。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存在,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逐渐成为共识。
六、理解:汉代法律的特点。1、儒法合流。汉代形成以儒家思想为主、法家思想为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2、引经决狱。又称“春秋决狱”,形成的一种以儒家经义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3、以经注律。两汉经学大兴,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来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之言或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或通过改变法官的法律意识而在司法中悄悄发挥作用。
七、理解:《唐律疏议》的特点。
1、立法思想:以礼入法,德主刑辅,匡正了秦朝以来的重刑主义传统,强调慎刑原则。
2、法律内容:以刑法为主。
3、司法原则:理不可疑,判案讲求证据。
八、理解:乡约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
(1)由人民公约,而不是官府命令。
(2)成文法则。中国农村的成训习俗向来是世代相续,口头相传,从没有见之于文字,见之于契约。
(3)以乡为单位而不是以县为单位,从小处着手,易收功效。
(4)自愿加入,民主选举。
(5)以聚会的形式,使乡人相亲,淳厚风俗。
2、作用
(1)乡约制度的实行,使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为广大民众所内化,从而起到了巨大的教化作用。
(2)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3)有利于发展生产。
(4)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九、 理解:宋代法律的特点。
1、立法浩繁,以敕代律成为宋代立法的显著特点。
2、皇帝较多的干预,是宋朝皇权加强的典型表现。
3、民事立法和诉讼法增多,是宋朝经济繁荣的一个表征,初步改变了中华法来重刑法轻民法的特点。4、重视证据,对口供的采信度加强了制约。5、宋代法律思想经过理学的加工改造,变得更加填密和系统,从而完成了哲理化的进程。
十、理解:元朝法律的特点。1、法律形式极不规范。因为排斥汉族原有的法律体系,始终没有按照唐宋的传统,修订类似法律,而代之以符合蒙古族习惯的法律形式,导致法律施行混乱的局面。2、对唐宋法律,采取“暗用而明不用,名废而实不废”。所以,元朝对传统法律既有继承,也有一定的创新。
十一、理解:明清教化的特点。
1、程朱理学在教化中发挥主导地位,以乡约形式面向百姓。
2、乡约从道德教化逐渐转向宣讲“圣谕”,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律例宣讲“圣谕”。
3、乡约由儒学士人发起到政府利用和推广,由道德自觉到逐渐形成强制力。
4、乡约与法律逐步合流。
十二、总结;中华法系的特点。
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帝又拥有最高司法权和最高立法权,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中国古代法律不受宗教影响,而强调遵循礼教,强调维护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为法律,行为人的等级身份和血缘关系成为定罪量刑的必要前提。
3、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
十三、概括: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1、夏商周三代——“刑”“礼”并立。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但这一时期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个体系,而是各自为用。
2、春秋战国至秦朝——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和晋国赵鞅“铸刑鼎”为标志,法律制度也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刑罚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秦代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
3、两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阶段。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唐律疏议》完成了“礼教”与“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也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完成。
4、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阶段。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
【思考探究】(用双色笔勾划学案重点,并写出以下问题答案的关键词,课前检查,不预习,不听课)
一、说明先秦时期第一次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表现及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的结果。
二、说明魏晋与唐朝儒学发展对法律的影响。
三、从家训到族规再到乡约,约律合流成为古代教化的趋势。概括乡约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2022·山西模拟)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的子产“铸刑书”,此后,晋国也铸刑鼎。这些法都是以刑为主,以法律强制庶民履行义务,其作用就是“诘奸除暴、惩贪黜邪”。据此,关于上述中国古代法律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着重财产经济纠纷 B.法律成为贵族特权工具
C.法律成为压制性的力量 D.权利是统治的基本观念
2、(2022·湖北模拟)《孔子家语六本》记载:孔子的学生曾子因错把瓜苗的根锄断了,被其父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打晕,曾子醒后向父亲赔罪,还回房弹琴练歌,让父亲放心;孔子听闻此事很生气,对曾子说:“(你)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死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据此可知
A.儒家思想已确立正统地位 B.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盛行
C.孔子反对没有原则的孝道 D.精耕细作农业获得大发展
3、(2022·河北模拟)战国时期,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给予了道德应有的地位和尊重,无论是商鞅、管子还是韩非,其基本的治国方略,都可以被称作“刑主德辅”。这反映出当时( )
A.儒家与法家具有融合的趋势 B.法家思想取得完全胜利
C.德治与法治在实践上的调和 D.德治与法治的密不可分
4、(2022·山东模拟)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用儒家经义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量刑的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董仲舒曾收集整理了232 个案例,指导律吏,称《春秋决狱比》。这表明汉代( )
A.推行礼法并用 B.关注人情冷暖
C.弱化宗法观念 D.强化法制体系
5、(2022·辽宁模拟)西汉晚期的一部小学教科书《急救篇》中说做官为吏必读典籍的次序是:《诗经》《孝经》《论语》《春秋》《尚书》《律令文》。这反映了当时做官之道是( )
A.德治在前,刑治在后 B.刑治在前,德治在后
C.崇儒抑法,摒弃刑罚 D.崇尚儒法,抑制道家
6、(2022·湖南模拟)《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表彰孝道及善行义举均属乡官三老之职责。由此可见,当时( )
A.基层治理渗透官方意识形态 B.社会救济程序完备
C.民间教化倡导多元价值观念 D.察举制度雏形出现
7、(2022·北京模拟)西晋时期,法律规定“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处理亲属相犯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之内的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6、(2022·太原模拟)《唐律疏议》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材料说明( )
A.封建礼仪制度开始形成 B.律令儒家化进程始于唐
C.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D.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推崇
9、(2022·沧州模拟)宋代,关中地区的吕氏兄弟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其中心内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据此可知( )
A.宋代出现三教合流的趋势 B.乡约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
C.宋代乡村治理模式的成熟 D.乡约削弱了乡村宗族势力
10、(2022·北京模拟)明朝时,朝廷规定了由地方府、州、县举行“乡饮酒礼”的内容和程序,既要宣讲“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等内容,也包含“为民读律”的环节。由此可见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 )
A.辩论德治与法治的优劣 B.总结礼仪制度并编制法典
C.鼓励宗族内的扶贫济困 D.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
11、(2022·内蒙古模拟)嘉善同善会是明末清初江南的民间慈善组织。它规定“不孝不悌、赌博健讼、酗酒无赖及年少强壮、游手游食以致赤贫者,一律禁止施济”。这一规定( )
A.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 B.稳定了地方的社会秩序
C.具有鲜明的教化特征 D.暴露了政府的救济缺陷
12、(2022·全国甲卷)康熙年间,多次令各地举荐山林隐逸,又令官员推举博学鸿儒,吸收学行兼优之士。开设明史馆,召集文人编纂明史,还进行多部儒经传注的修纂,编成《康熙字典》。上述措施的主要目的是( )
A.承续华夏传统 B.倡导疑古辨伪
C.弘扬程朱理学 D.保存历史文献
13、(2022·浙江模拟)康熙帝颁布“十六条圣谕”,强调“重人伦”“重农桑”“端士习”“厚风俗”,要求在乡村每半月进行一次宣讲,以教化百姓。这说明清朝( )
A.以道德准则稳定乡村社会秩序
B.以“十六条圣谕”为乡村律法
C.儒家思想开始在乡村得到普及
D.中央集权统治在乡村得到强化
14、(2022·全国乙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解读史料,获得历史认识,探寻史料表象背后的意蕴,是历史学的魅力所在。下表为史书所载东汉时期几位良吏的事迹。
姓名
| 任职地
| 事迹
| 刘陵
| 安成
(今属江西)
| 先时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县。陵之官,修德政,逾月,虎悉出界去,民皆还之。
| 法雄
| 南郡
(今属湖北)
| (郡)多虎狼之暴,前太守赏募张捕,反为所害者甚众。雄乃移书属县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民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禽)走(兽)……其毁坏槛阱,不得妄捕山林。”是后虎害稍息,人以获安。
| 刘平
| 全椒
(今属安徽)
| 县多虎为害,平到修政,选进儒良,黜贪残,视事三月,虎皆渡江而去。
| 童恢
| 不其
(今属山东)
| 民尝为虎所害,乃设槛捕之,生获二虎。恢闻而出,咒虎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汝若是杀人者,当垂头服罪;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如震惧,即时杀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遂令放释。吏人为之歌颂。
| ——据《后汉书》等
阐述从上述材料中发现的历史现象,并得出一个结论。(要求:现象源自材料,结论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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