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新课
|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五页的探究与分享:
1.通过讨论激发学生兴趣后,引出思维的形态的分类。
出于不同的目的,依据不同的标准,人们对思维的形态有不同的认识和分类。
从思维的方向看,有向不同方向扩散的发散思维和向同一方向收敛的聚合思维;
从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看,有整体地认识
对象的综合思维和分别地认识对象的分析思维;
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看,有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辩证思维和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形而上学思维;等等。
讲解过程中展示几组图片和成语,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形成对思维形态的基本认识。
2.思维的基本形态:
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的不同,可以将思维分为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抽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
概念是对事物的本质和共性的反映。
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是思维的基本形态。
3思维基本形态的特征(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
4 通过事例加深对抽象思维的认识
张某无证醉酒驾车,在成都市成龙路先后和四辆小轿车发生撞击,造成4死1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四川高院对张某案进行二审。张某的二审辩护律师更期待的是罪名的改判。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为交通肇事罪。有死者家属表示:“只要罪名不变,改判成死缓、无期,我个人也不会太追究。不过罪名不能变,必须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探究:律师、死者家属的思维各属何种形态?
提示:从思维运行时使用的基本单元看,属于抽象思维。
| 展开讨论,了解思维形态的分类。
通过展示课件,展开讨论,加深对不同思维形态的理解。
自由讨论
阅读教材第六页的探究与分享,了解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本形式;
通过把握概念的含义,理解抽象思维
找出材料的关键信息,对律师和家属的思维形态进行判断。
| 通过讲解,去把握思维形态的不同分类
感受思维形态的多样性。
通过图片展示,引导学生了解思维的不同形态
通过具体事例加深对抽象思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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